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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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英式擇偶(一百三十四)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19/12/20 下午 03:18:51

134 咆哮山莊()

英國原本能更早有女王的。在英國歷史上,亨利一世(Henry I,約1068-11351100-1135年在位)頗有些好名聲。他既是英格蘭國王,又是法蘭西諾曼第公爵(Duke of Normandy)。諾曼第公國(Duchy of Normandy)在法蘭西的西北部,當時相當強大。

在亨利一世統治英格蘭的35年間,國力夠強,政治也頗上軌道,可說國泰民安。他英勇善戰,克敵無數,當時有位學者形容他,“除上帝之外,無人能戰勝他”。文治武功之外,他尚有一強項,史料記載,他有“數以百計的情婦,及大量非婚生子女”。就算這過於誇大(一說私生子有22),但私生子中,留下名字的,至少有18位,的確不算少。亨利一世娶了“蘇格蘭的瑪蒂妲”(Matilda of Scotland1080-1118),她為他生下也叫瑪蒂妲(Matilda1102-1167)的女兒,及兒子威廉艾特林(William Aetheling,亦稱William Adelin1103-1120),可能還有兩個么折。所以雖子女眾多,但他的合法子嗣卻只有兩個,一點都不算多。

亨利一世盡全力栽培獨子威廉,1119年,威廉16歲時,便為他安排一政治婚姻。那時在列強環伺的歐洲,英格蘭不過是一偏遠小國,整體國力有限。亨利一世認為經由聯姻,相互結盟,可壯大英格蘭,並增加其影響力。他為兒子挑選的對象,是法蘭西安茹伯爵(Count of Anjou)富爾克五世(Fulk V,約1089-11431109-1129年在位)的女兒,稱做安茹的瑪蒂妲(Matilda of Anjou1106-1154)。安茹郡(County of Anjou)在諾曼第之南,是法蘭西一個雖不太大,但算是強大的郡。富爾克五世的妻子,為緬因的埃爾蒙加德(Ermengarde of Maine1096-1126),乃緬因女伯爵(Countess of Maine1110-1126在位),頗有來頭。緬因郡(County of Maine)介於諾曼第與安茹之間,雖不大,但兩個伯爵結合,讓富爾克五世的財富及實力都更增加了。亨利一世認為,這門婚事,對消弭諾曼人(Norman)與安茹人(Angevin)間,已持續好幾代的敵意,應有很大的幫助。婚禮後,威廉隨著父親,花了大約1年,在諾曼第四處巡視,並學習治國之術。

豈料人算不如天算,隔年,1120年,17歲的威廉,便因海難溺亡。在那個時代,來往英法,得橫渡英吉利海峡(English Channel),本來就有相當大的風險。但會發生海難,威廉自己也要負很大的責任。父親已將諾曼第公國傳給他,幾周前,他以諾曼第公爵的身分,去晉見法蘭西國王(King of France)路易六世(Louis VI1081-11371108-1137在位)。在政治上春風得意,再加上新婚燕爾,可說躊躇滿志。在返回英格蘭的前夕,威廉舉行惜別晚宴。父子搭乘不同的船,預計啟程的時間到了,威廉與父親告別後,與眾人繼續狂歡。船長醉醺醺地吹噓,雖然國王的船先走一步,他們將全力划槳,一定會比國王更早抵達英格蘭。水手們歡呼雷動,興奮萬分,最後一個個都喝得酩酊大醉。午夜時分,船隻起錨。結果離岸僅幾分鐘,就撞上港灣出口處,一座尖銳的岩礁,全船只有一人倖免於難。兒子死去,接位計畫破滅,亨利一世悲傷之餘,為英格蘭的前景堪慮,心情沉重不已。

事實上存活的尚有幾個人。首先,威廉那位才14歲的妻子,因上帝的眷顧,搭乘另一艘船(可能即亨利一世那艘,說不定暢飲時,威廉不要妻子在身邊),頓時成為寡婦(她終身未再嫁,在英格蘭宮廷待了幾年後,返回安茹,1128年成為修女。1150年起,擔任修道院院長)。另有人事先感到不對勁,便先行下船,其中包括威廉的表哥史蒂芬(Stephen1092(1096)-1154,亨利一世三姐(即瑪蒂妲的姑媽)之四子)。他比較機伶,當然也可能是他畢竟較威廉大了幾歲,因而較謹慎。他覺得在那種眾人皆醉的情況下,高速航行一點都不安全。於是藉口腸胃不適,提早離開宴會,再另外搭船。不但愛子的先他而死,破壞亨利一世的接位計畫,他鍾愛的外甥史蒂芬逃過一劫,亦將破壞他的另一接位計畫。幸運的是,後者他並看不到。

亨利一世的王位,並非繼承,而是從他兩位哥哥手上奪取的。他父親是法國諾曼第公爵威廉一世(William I1028-1087),但世人更習於稱他為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因他於1066年,征服英格蘭,建立了英國歷史上,有個法蘭西名字的諾曼第王朝(House of Normandy1066-1135)。獲得英格蘭後,威廉一世並未將英格蘭王國與諾曼第公國合併。那時諾曼第公國,在名義上,仍是法蘭西王國(Kingdom of France987-17921814-18151815-1848)的附屬國。也就是名義上,他須效忠法蘭西國王。但對於英格蘭,他便可全權統治了。有數百年間,法蘭西與英格蘭,就處在這種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狀態。

8世紀起,北歐的諾曼人不斷入侵法國。為解決心腹之患,西法蘭克(West Francia)國王查理三世(Charles III879-929898-929年在位),與諾曼人的首領羅洛(Rollo860-932)簽約,將法蘭西西北部沿海地區封予他,他則協防北歐的其他入侵者。這也是一種以夷制夷的手法。於是在911年,諾曼第公國建立,羅洛成為首任諾曼第公爵(911-928年在位)。但自從征服者威廉征服了英格蘭後,諾曼第公國與法蘭西的政治關係,就變得錯綜複雜。諾曼第公爵,若是英格蘭國王,則其地位便與跟法蘭西國王相同,可平起平坐。但由於身為諾曼第公爵,理應向法蘭西國王效忠。由於這樣的關係,使法蘭西與英格蘭兩國間,長期糾纏不清,剪不斷理還亂。

威廉一世在英格蘭進行人口及財產普查,以便於管理。又從歐洲大陸,引入土地分封制度。即他將手下的騎士封為男爵,並分派至各地鎮守。經由這些領主的效忠,以強化英王的王權。此外,他還引入法語及法蘭西的習俗。由於諾曼人的征服,可說整個改變了英格蘭的文化、語言及風俗。

威廉一世有4個兒子,彼此感情不睦,他曾介入調解,但並沒什麼效果。1087年他去世後,原本的統治一分為二。諾曼第公爵由長子羅伯特二世(Robert II,約1051-11341087-1106年在位)繼承,至於英格蘭的王位,則由三子威廉二世(William II,約1056-11001087-1100年在位)繼承。當時次子已死,四子亨利一世,則只分到一些錢,不過他耐心地等著。13年後,1100年,威廉二世於狩獵時意外死亡。機會來臨,英格蘭王位,立即為亨利一世奪得。接著於1106年,亨利一世打敗他大哥,拿下諾曼第。英格蘭及諾曼第再度合而為一。亨利一世覬覦他兩個兄長的寶座已久,如今總算如願。

以己度人,亨利一世知道對他王位虎視眈眈的人不會少。為了保住他血脈的傳承,讓他的王朝能順利延續,對於未來,他絕不能沒有妥善的安排。因而在他的第一任王后,及繼承人威廉,相繼於1118年,及1120年去世後,1121年,他再度結婚。續弦之主要目的,是為了生出合法的繼承人。只是他之前很多產,但這位年輕的第二任妻子,卻沒能為他生下一兒半女。他的私生子雖多,且其中亦有很精明幹練的,但為免日後有人挑戰其王位繼承身分,亨利一世不想傳位給他們中的任何一位。那該如何是好?

1110年,瑪蒂妲8歲時,便被父親亨利一世送到日耳曼,算是小留學生。學些什麼?皇后的婚前訓練!在這之前,1108年底,也有可能是1109年初,她不過67歲時,父親已挑好乘龍快婿了,真是心急的父親。所以,瑪蒂妲到日耳曼,既是留學生,又有點當童養媳的味道。當時中歐各宮廷,其奢華程度及政治上的權謀鬥爭,都是起步較遲的英格蘭,所望塵莫及。在那種環境下成長,品味、能力、視野,及政治生存的技巧,均會提高許多。1114年,尚未滿12歲的瑪蒂妲,便嫁給聲勢顯赫,年紀是她兩倍以上,28(33)歲的海因里希五世(Heinrich V1086(1081)-1125,亦稱亨利五世,因Heinrich為德文的Henry),他是日耳曼國王(1099-1125年在位),與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1111-1125年在位)。盛大的婚禮,並非在英格蘭,而是在德國萊茵河(Rhine)西岸的沃姆斯(Worms)舉行。

由於國土廣大,每當海因里希五世四處巡視,久久不回來時,皇后瑪蒂妲便擔任攝政,代為處理國政。年紀輕輕的瑪蒂妲,可非草莓族,那時她是歐洲極少數,位高權重的女性之一。1125年,正值壯年的海因里希五世,突然過世了。沒有子嗣,才不過23歲,便成為寡婦的瑪蒂妲,要開始她黯淡的餘生嗎?女婿過世,亨利一世立刻將瑪蒂妲接回英格蘭。心中大石可以放下了,因女兒磨練已夠,他的接班人有了。

1126年的耶誕節,英格蘭的朝廷重臣,及封疆大吏,在亨利一世之見證下,群體向瑪蒂妲宣誓,承認她是英格蘭王國及諾曼第公國的繼承人。一時只見效忠聲音此起彼落,不絕於耳。大勢底定了嗎?沒那麼容易。在場衣冠楚楚的男士們,應無人認為,女性適合坐上君主大位。當時有女伯爵及女公爵,這些可以,但女國王,則為另一回事。

要知在中世紀時,歐洲國王的諸多角色中,有一個是軍人。當作戰時,國王必須一馬當先,帶領將士衝鋒陷陣。像當初威廉一世入侵英格蘭時,那時的英格蘭國王哈羅德二世(Harold II1022-10661066年在位),便奮勇率軍抵抗。結果刀槍無眼,兵敗陣亡,連他的兩個弟弟,也都戰死沙場。三兄弟一起印證古來征戰不易回。國王的軍人角色,不由男性承擔,以當時的氛圍,是難以令人想像的。至少在亨利一世主政之前,英格蘭人並未見識過。這些亨利一世都完全清楚,只是傳位給自己的骨肉,誘惑力太大,因而他仍毫不遲疑地選擇瑪蒂妲為繼承人。

亨利一世要他的臣子,發誓在他百年之後,必會服從他女兒的統治。此要求乃違反人性,這點他了然於心,卻別無他策。這個宣示性的發誓活動,於1131年及1133年,又各再上演一次。不過他知道不能光依賴宣誓效忠,他女兒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新丈夫,來鞏固其繼承權。但可行嗎?如果他女兒是英格蘭國王,則夫婿也能是某國的國王嗎?這並沒什麼不可以。不但一男一女,兩個伯爵可以結婚,兩個君主之結合,亦無不可。來看個實例。

本來羅馬教宗為查理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就已讓君士坦丁堡的人受不了了。覺得綱紀廢弛,天下將大亂。那時東羅馬帝國的皇帝是伊琳娜,她雖然不討臣民喜歡,但這不表他們能接受,法蘭克的蠻族,可與她平起平坐。更讓君士坦丁堡的朝臣覺得受到屈辱的是,查理大帝在加冕後的隔年,801年,居然派使者來向伊琳娜求婚。伊琳娜生於752年,這時已49歲了,還有“登徒子”上門?氣壞帝國的朝臣了。使者且提出誘因,將讓伊琳娜同時統治東西兩邊的帝國。用誘騙手段?太侮辱人了!沒想到這還不夠屈辱,伊琳娜非但沒趕走使者,且認真考慮此求婚的提議。堂堂羅馬帝國,竟然淪落到皇帝本尊須和親,而且還是跟“茹毛飲血而衣皮葦”的蠻族?真有夠墮落了,朝臣莫不憤慨萬分。

伊琳娜自當上皇帝後,一直受到朝臣排斥。到後來,皇帝的寶座,對她而言,已如坐針氈。年華似水流,轉眼已年近半百,若仍存浪漫的幻想,未免不實際,這就是一場政治婚姻,她不會不清楚。但查理曼的求婚,無疑是使她脫離枷鎖的機會。她的嫁妝夠豐富,因而她並不怕入虎穴。只是朝臣們,全認為法蘭克人在佈置一騙局,最終將導致帝國拱手送人。他們豈能允許伊琳娜賣國?802年,貴族們聯合起來發動政變,將她廢黜後放逐。隔年(803),伊琳娜便過世了。

為了擔心包藏禍心,為了擔心被併吞,自認愛東羅馬帝國的“有智之士”(當然絕大部分是男性),展示維護主權的決心與勇氣。只是“羅馬”這塊招牌被竊取了,正宗的羅馬帝國,除了大聲斥責外,卻束手無策。它國庫空虛、經濟凋敝、領土日漸縮小,坐困愁城,等著被時代的巨輪,無情地碾壓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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