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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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英式擇偶(一百六十六)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0/5/28 上午 11:04:20

166 咆哮山莊(三十八)

亨利都鐸登陸威爾斯後,趕來增援他的人寥寥無幾。這樣的叛變陣容,對理查三世豈能構成太大的威脅?但並不足為奇,希望如此渺茫,那會有太多人想飛蛾撲火?斯坦利家族呢?身為他的繼父(他母親的第四任丈夫),總不該袖手旁觀、置身事外吧!可惜理查三世早已採取防範措施。斯坦利男爵的繼承人(即他次子,長子早夭),被留在國王身邊,當作人質。而斯坦利男爵的弟弟威廉斯坦利爵士,則被宣布為叛徒,先給他戴個緊箍咒,隨時可處死。理查三世以此警告斯坦利男爵,以及其他正在觀望的貴族,不要輕舉妄動。雖嚴加監控,亨利都鐸的勢力仍緩慢增強。只是貴族加入他陣營的,一直沒有幾位,最高的貴族,為沙場老將牛津第13伯爵約翰德維爾。斯坦利男爵則回絕反叛軍的邀請加入。

1485822日,兩個陣營在博斯沃斯市集(Market Bosworth,在英格蘭中部萊斯特郡(Leicestershire))交戰。王軍約有15千人,由理查三世親自率領。亨利都鐸則領著約5千人,由牛津第13伯爵約翰德維爾指揮,雙方兵力懸殊。理查三世知道若戰敗,敵人絕無可能留他活口,因他若獲勝,對敵人也必斬草除根。決戰這天一早,他告訴部屬,他或結束戰爭,或結束自己的生命,頗有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悲壯。

年近33歲的理查三世,自少年起,便歷經不計其數的戰役。他堅韌不拔、驍勇善戰,作戰時永遠在最前線。已不知有多少次,在屍橫遍野裡,他依然衝鋒陷陣。成敗在此一戰,他特地戴著王冠,以表他是位被加冕的國王,將受到上帝的眷顧。反觀28歲的亨利都鐸,不但從沒指揮過軍隊,甚至從不曾作戰。才一開打,便對反叛軍極不利,理查三世快速衝向亨利都鐸,讓他驚慌失措,掌統帥旗的旗手當下陣亡。開戰不久,統帥旗便倒在地下,這是敗象已露的徵兆嗎?情況極其險惡。雖幾乎已看不到有勝利的可能,但反叛軍仍死命撐著。他們已等了這麼多年,沒有留得青山在這回事,就是拼這一刻!

原本在王軍附近觀戰的斯坦利男爵,在這反叛軍危急存亡的時刻,做出了決定,他選擇站到他繼子那邊。在他率領下,3千早就躍躍欲試的精銳部隊,迅速投入戰場,而戰況立即扭轉。理查三世雖奮勇拼殺,惟已時不我予。他的頭盔不知何時掉了,他的一小塊頭骨被削掉、頭部頂端受到一支鋒利的劍之重擊、頭骨被刺穿,還有一把沉重的兵器砍掉他頭骨基部很大一塊,造成一極大的創口,此傷應會讓他瞬間致命。這個堅強勇敢的武士戰死了,王軍也被擊潰了。雖說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復何恨?但他爭到的王位,只短暫坐了兩年又1個多月,且是敗給一位他私毫看不上的私生子,他應極不甘心吧!他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結束了這場戰役,也結束了歷時30年的“玫瑰戰爭”(1455-1485)

這場戰役,後來稱為“博斯沃斯戰役”(Battle of Bosworth)。在147154日的“蒂克斯伯里戰役”,亨利六世的兒子愛德華王子陣亡,成為英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死在戰場上的王儲。至於理查三世,則是自1066年,法蘭西的威廉一世入侵英格蘭,那時的英格蘭國王哈羅德二世率軍抵抗,浴血奮戰、壯烈殉國後,4百多年來,首位在自己的王國內,於一場對戰中陣亡的英格蘭國王。只是如此英勇的國王,並未獲得對手善待。他的屍體被剝掉盔甲及衣服,遭到百般凌辱及破壞,臀部且被刺入一把匕首,骨盆因而破壞。隨後運到萊斯特(Leicester,萊斯特郡的首府)的灰衣修士教堂(Greyfriars Church),被丟進一匆匆挖掘出的淺穴,草草掩埋。雖有人拼命爭奪,昔日英格蘭國王,相較於歐洲其他國家,風險高出許多。但理查三世之後,則安全多了。

獲勝後,亨利都鐸向上帝謝恩。將士向他歡呼,吶喊“上帝保佑亨利國王”。見到繼子已被人民推舉為國王,機靈的斯坦利男爵,立即將理查三世那頂破損的王冠,為繼子戴上,即亨利七世(Henry VII1457-15091485-1509年在位)。斯坦利男爵遂成為立王者,隨後部隊往倫敦前進。至此,約克王朝結束。而始於1154年的亨利二世,統治英格蘭331年的金雀花王朝,也就結束了。都鐸王朝開始。

1485年夏天,倫敦爆發一恐怖疾病,很多人暴死。此病只要罹患後,就會大量冒汗,然後可能在幾小時內便死亡,被稱為汗熱病(Sweating Sickness),或英國汗熱病(English sweate)。亨利七世當機立斷,將他的加冕典禮延後至1030日,一方面是估計那時疫情應已結束,一方面是這樣便可有充分的時間,以準備一場璀璨光輝的典禮。對英格蘭而言,他可說是個陌生的外來者,王室血統又晦暗不明。其統治需藉場盛大的儀式,來彰顯他配得上當亨利六世及愛德華四世的繼承人。

加冕典禮隆重且奢華地舉行,也分官封爵。亨利七世對一直守護他的叔叔賈斯珀都鐸,無比感激,封他為貝德福德公爵(Duke of Bedford)。這是一崇高的爵位,在亨利五世駕崩後,替他兒子亨利六世鎮守法蘭西的,正是第一代貝德福德公爵約翰(亨利四世的三子)。亨利七世的繼父斯坦利男爵,適時扭轉形勢,功勞不小,被封為德比伯爵(1st Earl of Derby)。牛津伯爵約翰德維爾,則享有替國王戴上王冠的榮耀。這些人長期受苦受難,且冒著被處死的危險,他們對都鐸王朝,皆具最終必勝的信念,如今均得到回報。而得到最豐富回報的,為國王的母親瑪格麗特博福特。

之前瑪格麗特博福特,因被理查三世認定涉及叛國,地產全被轉給她丈夫監管。如今她被平反、取回全部產業、擁有里奇蒙伯爵夫人(Countess of Richmond)之頭銜,且被宣布為“我的夫人國王的母親”(My Lady the King’s Mother)。她享有在法律上和社會上的獨立地位,這在當時無其他已婚婦女能享有(She enjoyed legal and social independence which other married women could not)。什麼意思?14851210日,亨利七世在第一屆議會上,承認她有權獨立於丈夫而持有財產,就如同未婚時。亨利七世在位期間,大小事都會徵詢母親的意見。瑪格麗特博福特擁有近乎王后的地位,可穿戴如同王后規格的服裝。這位13歲生產時,身體受到極大創傷的母親,如今苦盡甘來,感到無比的欣慰。

在前述第一屆議會上,還決定一件大事。1483年的耶誕節,亨利七世曾發誓於奪得王位後,將迎娶愛德華四世的長女約克的伊莉莎白。現在他已當上國王了,便準備實現諾言。何況這是他母親替他訂下的婚約,他欣然接受。在他安排下,議長請求國王迎娶愛德華四世國王的女兒伊莉莎白。理由是,這位前前國王的血脈若得繁衍,將可撫慰人心。國王表示很樂意遵從他們的意願及請求。婚禮訂於1486118日舉行。在英格蘭,國王的女兒當上本國的王后,這是空前絕後。

亨利七世與約克的伊莉莎白結婚,並非只是基於守信或順從民意。做為蘭開斯特黨的國王,從血統來看,他的權利基礎很薄弱。或比較精準地講,根本沒有權利。這是當時眾所周知的事,因而他難以得到蘭開斯特黨人毫無保留的支持。當然他們並不排斥他,奪回家族的王位畢竟是好的,而他算是亨利六世(無血緣)之姪兒(若從他母親那邊算,則為亨利六世的堂外甥)。那時蘭開斯特黨,除了他叔叔賈斯珀都鐸外,沒有其他可能的國王人選。他之所以能成為國王,很主要的一個原因是,那些在尋找取代理查三世人選的約克黨人,願意將他列為國王候選人。所以迎娶愛德華四世的長女,以維持這些人的擁護,進而穩定英格蘭王位的傳承,是很關鍵的。

附帶一提,亨利七世王后的外祖母盧森堡的傑奎塔,曾為亨利六世的三嬸(因其前夫為亨利六世的三叔)。王后的母親伊莉莎白伍德維爾,則為亨利六世(無血緣)之堂妹,因此王后算是亨利六世的堂外甥女。由於王室貴族常親上加親,遂產生錯綜複雜的關係。

亨利七世智慧足夠,他憑自己與生俱來的權利(但其實很小,主要是靠武力)當上國王,且經上帝認可(加冕)後,才跟約克的伊莉莎白結婚。他絕不允許自己被視為約克黨,或伍德維爾家族之傀儡,更不能讓人以為,他是藉由妻子與愛德華四世有了連結後,才當上國王。經由他的婚姻,亨利七世傳遞一頗堪玩味的訊息。他的王朝,既不是約克的白玫瑰,也不是蘭開斯特的紅玫瑰,而是都鐸玫瑰:都鐸玫瑰的圖案為,外面是紅玫瑰,中間是白玫瑰,乃兩玫瑰之融合。都鐸玫瑰告訴大家,內戰30年的原因,是兩大家族的分裂,也提出解決的辦法。兩個曾互相視為死敵的家族,如今合而為一。此後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這是任何人都可輕易看出的涵義。新王朝在融合的基礎上建立,英格蘭可向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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