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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英式擇偶(一百八十七)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0/9/10 下午 01:41:25

187 咆哮山莊(五十九)

我們之前曾數度提到薩利克法,在此來略加討論。首先,它究竟是什麼呢?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王國興起,活躍於59世紀。其掌控的領土,與已被滅之羅馬帝國,在西歐的領土大致相同,為當時西歐一大國。法蘭克王國之奠基者克洛維一世(Clovis I,約466-511),在西元500年左右,編寫了一部大陸法典(civic law code)。由於此法典,乃源自於克洛維一世所屬的薩利克部族(Salian Franks,亦稱Salians)裡,通行的各種習慣法,因而得名薩利克法。薩利克法主要是一部刑法典和程序法典,其中除列舉各種刑罰之應科罰金,及行政罰之應處罰鍰外,也包括一些民法的法令,如女性後裔不得繼承土地的條款。在6世紀下半葉,薩利克法對女性繼承做了些修正,如死者若無子嗣,則土地可由其女兒繼承等。

君主制國家,每隔一段時間,總會面臨王位繼承問題。薩利克法中有關女性繼承權的規定,隨著法蘭克王國的分裂,以及與他國聯姻,被歐洲不少國家所接收。不過女性對繼承土地順序較低的規定,在有些國家,逐漸演變為對女性繼承權的完全剝奪。牽一髮而動全身,此對中世紀和近代的歐洲歷史,產生很大的影響。如在西班牙,因旁系男性,對直系女性繼承權的挑戰,曾數度引起戰爭。英法百年戰爭之起因,也與女性未獲王位繼承權有關。英格蘭自16世紀起,女性擔任君主已開放了,且經過幾任女王,並未出什麼問題。所以土地及王位,不傳給女性,完全是一以男性為主的概念,主要是保障男性自家的權益。

威廉四世(William IV1765-18371830-1837年在位),這位“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的國王(1801-1922,可簡短地稱聯合王國,或英國),以及漢諾瓦王國(Kingdom of Hanover,漢諾瓦(亦譯漢諾威)為今日德國西北部下薩克森邦(Niedersachsen)的首府)的國王。1837年他去世時,因未留下合法子女(非婚生子女倒是不少),故由其已過世四弟之獨生女繼承英國王位,即維多利亞女王(生平可參考“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1921),立頓史特拉奇(Lytton Strachey1880-1932)著,馮智嬌(2019)為中譯本)。至於漢諾瓦王國,由於實行薩利克法,禁止女性繼承王位,故其王位,由下一順位繼承人,威廉四世的五弟恩斯特奧古斯特一世(Ernst August I1771-18511837-1851年在位)繼承。結束了自1714年起,123年的聯合王國與漢諾瓦王國的共主邦聯(Personal union)。歐洲各國王室,親戚關係之普遍,由此可見。

事實上,漢諾瓦原本是神聖羅馬帝國下的一公國(principality),自1708年起,被提升為選侯國(electorate,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第9個選侯國)。選侯國的諸侯,稱為選帝侯(Prince-elector,簡稱Elector),擁有選舉羅馬人的皇帝及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之權力。又自181410月起,漢諾瓦才成為一王國。

1837年後,英國與漢諾瓦王國,是否就此永遠分開了?本來並非完全沒有再度組成共主邦聯的可能,因維多利亞女王上任後,恩斯特奧古斯特一世為當時英國王位的推定繼承人。但在18401121日,維多利亞女王的大女兒出生,他推定繼承人的地位,便立即被取代了。而且維多利亞女王生養眾多,倖存的有54男,王位的繼承順序都在恩斯特奧古斯特一世之前。1851年,恩斯特奧古斯特一世去世,漢諾瓦王國的王位,由他兒子格奧爾格五世(Georg V1819-1878)接任,自此兩國就漸行漸遠了。

這麼說英國是否損失了漢諾瓦王國?也不盡然。由於特殊的繼承規定,123年前,英國憑空得到漢諾瓦,如今不過是因另一特殊的繼承規定(女性不得繼承),英國交出漢諾瓦。底下我們來看英國是如何得到漢諾瓦?歐洲的王位繼承及財產繼承,有時就是憑空而降。就如愛的迫降,不見得有什麼大道理。

喬治(George1660-1727)出生於漢諾瓦,他父親恩斯特奧古斯都(Ernest Augustus1629-16981692-1698年在位),是漢諾瓦選帝侯,母親普法爾茨的索菲(Sophia of the Palatinate,又稱漢諾瓦的索菲,1630-1714),為英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就是那位接伊莉莎白一世王位者)的外孫女。1698年,其父逝世後,他繼位為漢諾瓦選帝侯。1701年,英國政府為避免天主教徒繼承王位,頒布“1701年王位繼承法”(Act of Settlement 1701),他母親索菲亦列名英國王位繼承人,卻於171468日逝世。當年81日,英國安妮女王駕崩,但沒留下子女。在喬治之前,其實有56位血緣關係比他較近者,但由於皆為天主教徒,因而都被排除繼承王位的資格。喬治雖排名僅第57,卻身為血緣和安妮女王最接近的新教信徒,遂繼承英國的王位,稱喬治一世(George I1714-1727)

這位英國漢諾瓦王朝(House of Hanover1714-1901)的第一任君王,登基時已54歲。他是第一位以德語為母語的英國君主。由於他英語一點都不流利,很難參與國事。英國的內閣制度的雛形,便在他執政時期產生。他任命一位內閣首相,主持內閣會議。這是英國首相制度的開端。

所以真實的情況,應是漢諾瓦憑空得到英國:漢諾瓦於1714年“吃下”英國!但英國畢竟較大,久後很自然變成比較像是漢諾瓦依附英國。到了1837年,由於漢諾瓦遵守薩利克法,英國遂“吐出”漢諾瓦了。

1066年起,英國就已多次接受從法國來的國王。到了1714年,英國亦能接受從(今日)德國一小公國來的遠房王親(王室血脈排名第57)擔任國王。但在此將近4百年前,1328年,法國卻不願最近親(王室血脈排名第1)的英國愛德華三世來擔任法王。兩相對照,英國人對王位由誰繼承的心態,顯然相當開放。當然要說狹隘亦可,因排斥天主教徒繼承王位。

喬治一世可能有很多時間待在漢諾瓦,畢竟到英國的路途相當遙遠。1727年,他在漢諾瓦駕崩,也葬在漢諾瓦。他死後王位由兒子喬治二世(George II1683-17601727-1760年在位)繼承。喬治二世一生熱愛軍事,多次親自在戰場指揮與作戰。他是英國史上,最後一位曾“御駕親征”的君主。1760年,喬治二世因心臟病猝死,由於長子已於1751年逝世,遂由他孫子喬治三世(George III1738-18201760-1820在位)繼承王位。他在位59年餘,是英國自諾曼底王朝以來,歷來在位第三長的君主。喬治三世為漢諾瓦王朝的第三位君主,是首位以英語為母語的漢諾威王朝君主。事實上,他從未到訪過漢諾瓦。喬治三世傳位給兒子喬治四世(George IV1762-18301820-1830年在位)1830年,喬治四世駕崩後,由於他的獨生女已於1817年死於難產,而他的二弟也於1827年逝世,王位遂由他的三弟繼位,即威廉四世。威廉四世之後就是他姪女(四弟的女兒)維多利亞女王,而漢諾瓦的王位,則由他五弟繼承。

有關女性君主,尚有些值得補充。今日鄰近法國諾曼第的海峽群島,仍屬英國王室。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頭銜是諾曼第公爵(Duke of Normandy),是公爵,而非女公爵(Duchess)。另外,為了迴避薩利克法的不利影響,波蘭女王雅德維加(Jadwiga,約1373-13991384-1399年在位),於1384年繼承波蘭王位時,宣布自己為國王(king),而非女王(queen)。雖當時波蘭的法律,並沒有關於君主性別的規定。目前歐洲現存君主制的國家中,唯一不允許女性繼承王位的,是列支敦斯登王國(Liechtenstein)。此面積僅160平方公里的小王國,介於瑞士與奧地利間,為世界上僅有的兩個雙重內陸國(doubly landlocked)之一,另一個為烏茲別克(Uzbekistan)。所謂雙重內陸國,乃本國是內陸國家(landlocked country),且周圍鄰國也均為內陸國家。支敦斯登王國,也是世上唯一一個官方語言是德語(僅一種官方語言),卻與德國沒有絲毫交界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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