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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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英式擇偶(一百五十四)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0/3/29 下午 03:26:01

154 咆哮山莊(二十六)

瑪格麗特博福特一生共結婚4次。第一次結婚時,她可能才1歲,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3年後這婚姻被廢除(the marriage was dissolved)。她從未承認這樁婚姻,且在1472年立的遺囑中,稱埃德蒙都鐸為她的第一任丈夫。不過既然說是廢除,所以我們仍將此列為第一次。第三次婚姻(1458-1471)及第四次婚姻(1472-1504)都維持很久,分別約長13年及32年,且結束並非其他原因,都是夫死。第四任丈夫去世後,她便不再結婚了,可能是年紀已不小,63歲了。第三任丈夫為亨利斯塔福德爵士(Sir Henry Stafford,約1425-1471);第四任丈夫為第一代德比伯爵湯瑪斯斯坦利(Thomas Stanley1st Earl of Derby1435-1504),他原本繼承父親的爵位,為第二代斯坦利男爵(2nd Baron Stanley),因對繼子亨利都鐸,於1485年取得王位,發揮關鍵性的功勞,在當年被亨利七世封為德比伯爵。因而瑪格麗特博福特後來亦稱里奇蒙及德比伯爵夫人(Countess of Richmond and Derby),里奇蒙伯爵是她第二任丈夫埃德蒙都鐸之爵位。

在瑪格麗特博福特的墓碑上,只寫她是里奇蒙伯爵夫人。事實上,她與里奇蒙伯爵的婚姻,只維持短短的1年,且因他先參戰後被囚,夫妻兩人必定聚少離多。但不知是否夫以子貴,因他是亨利七世的父親,而她的其他丈夫,非但沒有兒子當國王,且根本就未與她生出任何孩子。這樣的丈夫,對王國缺乏影響力,結婚再久也沒用,因而名字便不必出現在墓碑上了。這與3百多年前,亨利二世的母親瑪蒂妲之作法類似。她墓碑上提到的丈夫,僅有第二任英格蘭的亨利一世。至於首任丈夫法蘭西若弗魯瓦五世,只當到公爵(諾曼第),既然沒當上國王,墓碑上就不必提了。反正這兩位女中豪傑,都比歷任丈夫長壽,因此她們的墓碑上寫什麼,都不會有那個前夫跳出來抗議。

瑪格麗特博福特擁有英格蘭王室血統,因而即使她丈夫埃德蒙都鐸毫無英格蘭血統,兩人生出來的孩子亨利都鐸,仍成為成為英格蘭宗室的成員了,此有助日後亨利都鐸取得王位。雖然如此,幸好那時約克公爵理查早已過世了,否則他連究竟是國王排序第幾的兒子之後代,都要計較,瑪格麗特博福特的血統,必會被他百般挑剔。瑪格麗特博福特的血統,有何問題嗎?

我們知道,岡特的約翰之首任妻子,為他父親愛德華三世替他安排之蘭開斯特的布蘭奇,兩人於1359年結婚。這位給他帶來大量財富的妻子,於1368年過世。兩人共生了7個孩子,其中有3個長大,12女,男孩就是後來的亨利四世。1371年,岡特的約翰又娶西班牙卡斯提爾王國的女兒康斯坦斯。這段婚姻持續到1394年康斯坦斯過世為止,她生了11女,只有女兒長大。但在第二段婚姻期間,岡特的約翰與情婦凱瑟琳斯威福德(Katherine Swynford,約1350-1403)生了31女,都順利長大,這幾個自然是私生子。瑪格麗特博福特的祖父,便是這4個私生子中的老大,即亨利四世的同父異母弟弟,第一代薩默塞特伯爵約翰博福特(John Beaufort1st Earl of Somerset,約1371-1410,為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約翰博福特,及第二代薩默塞特公爵埃德蒙博福特之父)。岡特的約翰尚有另一情婦,生了個女兒。

國王的私生子,不是沒有王位繼承權嗎?因而其子孫自然也不會有。如此一來,私生子的孫女瑪格麗特博福特,怎能說有英格蘭王室血統?又由於她丈夫埃德蒙都鐸也是私生子,那他們的兒子亨利都鐸,豈不是父母皆為私生子,這那算什麼了不起的王室成員?遠得很!如此去爭奪英格蘭的王位時,誰會理他?

1396年,於第二任妻子過世兩年後,岡特的約翰將凱瑟琳斯威福德扶正,兩人結婚了。那之前生的4個孩子,還算私生子嗎?理論上是。幸好理查二世在位期間(1377-1399),於13901397年,這4個孩子,二度被議會宣佈為合法。1396年,又經羅馬教宗波尼法爵九世(Pope Boniface IX,約1350-14041389-1404年在位)同意為合法,這便更保險了。不但漂白,且漂得極白。要知任何原本不合法的事,只要經教宗同意後便合法了。什麼是罪惡?什麼不是?一切都是教宗說了算,教廷乃超乎律法之上。此有時很方便,但當想做的事,教宗堅持不同意時,就會令人恨透他了。

1399年,岡特的約翰之長子博林布羅克的亨利,罷黜他堂哥理查二世,而登基成為亨利四世後,他規定那3個已漂白的異母弟弟及其子孫,皆無英格蘭的王位繼承權。岡特的約翰前兩任婚姻,只有亨利四世這麼1個兒子長大,亨利四世的用意,是導致王位只能傳給他自己的子嗣。那3個異母弟弟,即使已被漂白,身分合法了,仍被排除在王位繼承的行列外。只是這項規定,並未經議會通過,說起來是無效的。而且那3個異母弟弟之老大,即第一代薩默塞特伯爵約翰博福特,其外曾孫亨利都鐸,在八十多年後(1485)依然登上王位,成為亨利七世。

1509629日,在兒子亨利七世駕崩(當年421)後兩個多月,瑪格麗特博福特在西敏寺的教區去世。在她死前1天,她的孫子亨利八世剛度過18歲生日,他已於當年422日登基。今日有些國家,國民至18歲仍無投票權,當然也不會有被選擇權。但當時18歲擔位國王,並不會被認為太年輕。瑪格麗特博福特死後,被葬在亨利七世女士禮拜堂(Henry VII Lady Chapel,現常稱為亨利七世禮拜堂(Henry VII Chapel),為西敏寺之一禮拜堂,亨利七世在位時所下令興建)。她墓碑上的拉丁文銘文,乃伊拉斯謨(常稱鹿特丹的伊拉斯謨(Erasmus von Rotterdam)1466-1536,為文藝復興時期荷蘭著名的人文主義思想家和及神學家,有“人文主義君主”之稱,在2004年票選最偉大的荷蘭人(The Greatest Dutchman)中,他名列第五)所寫。

由瑪格麗特博福特墓碑上文字的意思,可知她留名後世的,不只是生出都鐸王朝的開創者:

瑪格麗特,里奇蒙伯爵夫人,亨利七世之母親、亨利八世之祖母,她捐贈資金給這座修道院的三位僧侶、溫博恩的一所語法學校、全英格蘭的一位傳教士,及兩位聖經講師,牛津及劍橋各一位。她也在劍橋創立兩所學院,其一獻給基督,其二獻給約翰福音的作者聖約翰(Margaret, Countess of Richmond, mother of Henry VII, grandmother of Henry VIII, who donated funds for three monks of this abbey, a grammar school in Wimborne, a preacher in the whole of England, two lecturers in Scripture, one at Oxford, the other at Cambridge, where she also founded two colleges, one dedicated to Christ, and the other to St John, the Evangelist)

瑪格麗特博福特善用其財富,終其一生,致力於推動教育事業。對於設學校、設講座、成立學院,及資助學者等,她一向慷慨解囊,毫不吝惜。而除了提到兒子及孫子當國王,及與她生出國王兒子的那位丈夫外,墓碑上只敘述教育方面的事,她並不只做這類事,但由此可見她對教育之看重。跟教育比起來,其他都不值得一提。這樣的表態,對後世必有引領作用。

墓碑上寫的那所語法學校,為今日的“伊麗莎白女王學校(Queen Elizabeth’s School),招收1318歲的學生,校址在多塞特郡(Dorset,位於英格蘭西南部,在英吉利海峽沿岸)溫伯恩大教堂(Wimborne Minster)旁。地點會選在那裡,因瑪格麗特博福特的父親,即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約翰博福特,死後便埋葬在溫伯恩大教堂。雖是為了紀念父親而設,但如前所述,此校及她在劍橋大學所設的兩個學院等,可說是瑪格麗特博福特“活的”墓誌銘。

劍橋大學目前共有31個組成學院(constituent colleges),其中便有兩個為瑪格麗特博福特所創辨。首先即獻給耶穌基督的基督學院(Christ’s College),始建於1437年,原本稱為上帝的家(God’s House)1505年,瑪格麗特博福特給予豐厚的捐贈,並將其更名為基督學院,成為劍橋大學的第12個學院。從此她便被稱為基督學院的創立者。另外,她生前捐贈資金,並開始籌設聖約翰學院(St John’s College),但直到她過世後,1511年學院才正式成立。顧名思義,此學院乃獻給“聖經”中耶穌的12個門徒之一約翰(John),他被認為是“聖經”“約翰福音”(John)的作者。這便是瑪格麗特博福特,在劍橋大學所創立的兩個學院。

今日劍橋及牛津兩所大學內,諸如肖像、簽名副本,及以她命名的划船俱樂部等,有許多與瑪格麗特博福特相關的事物。此外,牛津大學的瑪格麗特夫人學堂(Lady Margaret Hall),始建於1878年,亦以以獎學金和學習的贊助人(patron of scholarship and learning)瑪格麗特博福特來命名,為牛津大學39個組成學院之一。根據皇家特許狀(royal charter),學院的正式名稱為“牛津大學瑪格麗特夫人學院的校長和研究員”(The Principal and Fellows of the College of the Lady Margaret in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名字實在相當長,通常只稱“Lady Margaret Hall”。此學院與薩默維爾學院(Somerville College)同為牛津大學最早成立的兩個女子學院之一。1879年首度招生,分別收了912位學生。今日兩個學院都約有6百名學生。

附帶一提,在1920年之前,牛津大學拒絕授予女子學位(academic degrees),也不承認她們是大學的正式成員(full members)。自1920107日起,女子才開始能被錄取為大學的正式成員,並能獲得學位,之前唸得再好,都拿不到學位證書。19271957年間,牛津大學限制女學生的數目,不能超過男學生的4分之1。牛津大學各學院原本皆招收單一性別的學生,1974年起,開始有5個男子學院招收女生。1979年,瑪格麗特夫人學堂成立1百周年時,學堂開始招收男生。因而與聖安妮學院(St. Anne’s College),成為牛津大學兩個最早男女皆收的女子學院之一。而薩默維爾學院,則至1994年,才首度有男學生。2008年起,牛津大學所有學院便都男女生皆收了。2013年,男女學生之比,約為18.119.0,可說相當接近。至於劍橋大學,至今仍有3個學院只招收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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