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統計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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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南方  
主題:真相是時間的女兒(十三)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2/6/5 下午 12:30:27

145545月間,約克公爵理查集結一支人數並未太多的軍隊。他宣稱他效忠國王,此舉是為了剷除國王身邊的那班奸佞。他並不以為自己的行為是為了爭權奪利,更不是反叛國王。但起兵卻不是謀反,這點恐怕連他的追隨者,都不易分辨其間微妙的差別。可能是基於安撫,14551115日,他第二度被任命為護國公。第一次擔任護國公時,由於國王完全沒有治國能力,即使他的政敵也難以挑剔他的職位。第二次則看不出有何需要,算是他自己以強權搶來的位子,因此貴族們莫不睜大眼,看他會搞出什麼名堂?他以給王國帶來秩序和穩定者自居,盡力行使王室權力,企圖凝聚貴族的團結意識,讓英格蘭再度偉大。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他不久便發現,支持他的貴族很少,且議會通過的政策,他根本難以推動,眾貴族皆從壁上觀,等著看他笑話。1456225日,才不過上任3個多月,他便不得不辭去護國公一職。之後他的盟友也陸續被免職,取而代之的,都是瑪格麗特王后的擁護者。他雖仍努力參政,想為國家做些事,結果卻成為人們茶餘飯後嘲笑的對象,倫敦街頭亦張貼諷刺他的詩。

1456年底開始,26歲的瑪格麗特王后開始干政。而約克公爵理查對再三被王后排擠,自然也怨恨無比。瑪格麗特王后持續擴充她的勢力,並重用或提攜她信賴的人。亨利六世的兩個同母異父弟弟,也都出頭了。1457年,彭布羅克伯爵賈斯珀都鐸,被任命為位於威爾斯的卡馬森(Carmarthen)及阿伯里斯特威斯(Aberystwyth)二地之司廄長(Constable),負責指揮軍隊。這兩處威爾斯的軍事要職,原本都掌握在約克公爵理查手上。而在此之前,賈斯珀都鐸的哥哥,即里奇蒙伯爵埃德蒙都鐸,便已成為瑪格麗特王后王后在威爾斯南部之代言人,那裡有約克公爵理查的領地,雙方陣營衝突不斷。兩兄弟的父親歐文都鐸是威爾斯人,基於地緣關係,王后特地派他們去經營老家。兩位年輕的新貴,先於1452年被提升為貴族,再於1453年,經議會通過,承認他們是亨利六世國王的合法同母異父弟弟,如今又皆獲得重用,凱瑟琳在天之靈,對她原本毫無身分地位的兩個愛子,能有這樣的發展,應感到欣慰吧!事實上,倒不完全是她媳婦貼心,對其子嗣特別照拂,而是不讓鬚眉的瑪格麗特王后,的確需要一些盟友。

光有爵位並不夠,還要有財富。爵位加上財富,地位便將大幅提升。財富又怎麼來?若不貪贓枉法,再高的官位都難以致富。而最有效躋身富豪之列的方式,應是經由繼承或婚姻。1455111日,24歲的里奇蒙伯爵埃德蒙都鐸,在亨利六世的安排下,迎娶才約12歲的瑪格麗特博福特夫人(Lady Margaret Beaufort1443-1509)為妻。她是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約翰博福特(曾遠征法蘭西,卻未踏上歸程那位)的獨生女(指合法婚姻所生),與亨利六世有同一曾祖父岡特的約翰,兩人輩分為堂兄妹。父親撒手人寰時,她才約1歲,成為英格蘭最富有的女繼承人。他們家族對亨利六世及瑪格麗特王后均忠心耿耿。才不過幾年前,埃德蒙都鐸還幾乎一無所有,如今憑藉婚姻,給他帶來巨大的財富及地位,他幾乎擁有一切了。婚後不久,1456年的春天,瑪格麗特博福特懷孕了,但埃德蒙都鐸將永遠見不到自己的孩子。因他為約克公爵理查的陣營所俘,囚禁在卡馬森。

1456111日,結婚1周年那天,被囚禁的埃德蒙都鐸死於瘟疫。再大約3個月後,1457128日,在彭布羅克城堡(Pembroke Castle,位於威爾斯西部的彭布羅克,始建於1093),年方13歲多的瑪格麗特博福特,於吃盡苦頭後,生下一兒子,取名亨利都鐸(Henry Tudor)。可能因分娩的過程太過慘烈,給瑪格麗特博福特的身體,造成極大之創傷,此後她雖又結婚兩次,卻再也沒生育過。但不必多,生這麼一個就夠了。

祖父歐文都鐸來自威爾斯,祖母凱瑟琳來自法蘭西,父親不但原本是(太后的)私生子,且無一絲英格蘭血統,當然也沒有英格蘭王室的血統。但因母親的關係,亨利都鐸的血緣,遂與蘭開斯特王朝,及金雀花王朝,都有了連結,而不再僅是法律上被承認身分合法而已。曾有人以“生孩六月,慈父見背;行年四歲,舅奪母志”,描述自己的悽慘,且以“臣以險釁,夙遭閔凶”,來形容自己命運多舛(見西晉李密(224-287)的“陳情表”)。這位亨利都鐸,一出生就沒父親,且尚不滿1(145813),母親就再婚(乃自願,並無人奪其志),更是險釁又遭閔凶。他有什麼重要?

在王位繼承,高度重視血緣的英格蘭,這個背景一點都不尊貴的亨利都鐸,卻是後來被視為英國歷史上之黃金時代,即都鐸王朝(House of Tudor1485-1603)之開創者亨利七世。很神奇吧!精神異常的亨利六世,為他同母異父弟弟安排的那一婚姻,實在太令人嘆賞了!而亨利七世能開創一王朝,除了因他祖母凱瑟琳太后的無心插柳、叔叔彭布羅克伯爵賈斯珀都鐸居功厥偉,他那位傳奇的母親瑪格麗特博福特夫人,也功不可沒。因而對這位母親,有必要多了解些。

瑪格麗特博福特一生共結婚4次。第一次結婚時,她可能才1歲,3年後這婚姻被廢除。不過她自己不但從未承認這樁婚姻,且在1472年立的遺囑中,稱埃德蒙都鐸為她的第一任丈夫。1歲時被安排的婚姻她不願承認,算是合理。第三次婚姻(1458-1471)及第四次婚姻(1472-1504)都維持夠久,分別約長13年及32年,且結束並非其他原因,都是夫死。第四任丈夫去世後,她便不再結婚了,可能是因已63歲,古井再無波了。第三任丈夫為亨利斯塔福德爵士(Sir Henry Stafford,約1425-1471);第四任丈夫為第一代德比伯爵湯瑪斯斯坦利(Thomas Stanley1st Earl of Derby1435-1504),他原本繼承父親的爵位,成為第二代斯坦利男爵(2nd Baron Stanley),男爵之地位並不高,但因對繼子亨利都鐸,於1485年取得王位,有相當關鍵性的功勞,被亨利七世封為德比伯爵(Earl of Derby)。因而瑪格麗特博福特後來亦稱里奇蒙及德比伯爵夫人(Countess of Richmond and Derby),其中里奇蒙伯爵是她第二任丈夫埃德蒙都鐸之爵位。不過在瑪格麗特博福特的墓碑上,只寫她是里奇蒙伯爵夫人。

事實上,瑪格麗特博福特與里奇蒙伯爵的婚姻,只維持短短的1年,且因他參戰、被囚,最後死於瘟疫,夫妻兩必定聚少離多,但不知是否因與他生出一個國王,而與其他丈夫,連孩子都沒有,這樣的丈夫,結婚再久名字也沒必要出現在她的墓碑上。她比歷任丈夫都長壽,因此墓碑上寫些什麼,都不會有那個前夫跳出來抗議。瑪格麗特博福特擁有英格蘭王室血統,因而即使她丈夫埃德蒙都鐸亞無英格蘭血統,兩人生出來的孩子亨利都鐸,仍成為英格蘭宗室的成員了。即使血緣相當稀薄,卻仍有助亨利都鐸日後取得王位。雖然如此,幸好那時約克公爵理查早已過世了,否則他連究竟是愛德華三世排序第幾的兒子之後代,都要計較,瑪格麗特博福特的血統,必會被他百般挑剔。話說回來,瑪格麗特博福特的血統,真白璧無瑕嗎?

我們說過,岡特的約翰之首任妻子,為他父親愛德華三世替他安排之蘭開斯特的布蘭奇,兩人於1359年結婚。這位給他帶來大量財富的妻子,於1368年過世。兩人共生了7個孩子,其中有3個長大,12女,男孩就是後來的亨利四世。1371年,岡特的約翰又娶西班牙卡斯提爾王國(Kingdom of Castile,後來與亞拉岡王國(Kingdom of Aragon)合併後,形成今日的西班牙)的公主康斯坦斯(Constance of Castile1354-1394)。這段婚姻持續到1394年康斯坦斯過世為止,她生了11女,不過只有女兒長大。但在第二段婚姻期間,岡特的約翰與情婦凱瑟琳斯威福德(Katherine Swynford,約1350-1403)生了31女,都順利長大,這幾個自然是私生子。瑪格麗特博福特的祖父,便是這4個私生子中的老大,即亨利四世的同父異母弟弟,第一代薩默塞特伯爵約翰博福特。就是被瑪格麗特王后重用的那對兄弟,第一代薩默塞特公爵(之前於1444死於法蘭西戰場那位,為瑪格麗特博福特的父親),及第二代薩默塞特公爵之父親。

雖岡特的約翰本身有純正的王室血統,但他的私生子,並無爵位繼承權。如此一來,私生子的孫女瑪格麗特博福特,怎能說擁有英格蘭王室血統?又由於她丈夫埃德蒙都鐸也是私生子,那他們的兒子亨利都鐸,豈不是父母皆為私生子,這那算什麼了不起的王室成員?遠得很!這樣的出身,去爭奪英格蘭的王位時,誰會理他?

1396年,於第二任妻子西班牙公主過世兩年後,岡特的約翰將原本的情婦凱瑟琳斯威福德扶正,算是有情有義。兩人結婚,那之前所生的4個孩子,還算私生子嗎?理論上是。幸好理查二世在位期間(1377-1399),於13901397年,這4個孩子,二度被議會宣佈為合法。1396年,又經羅馬教宗波尼法爵九世(Pope Boniface IX,約1350-14041389-1404年在位)同意為合法,這便更保險了。不但漂白,且漂得極白。要知那個時代,任何原本“不合法”的事,只要經教宗同意後便合法了。一切都是教宗說了算,教廷乃超乎律法之上。此有時很方便,但當想做的事,教宗堅持不同意時,就會令人恨透他了。

1399年,岡特的約翰之長子博林布羅克的亨利,罷黜他堂哥理查二世,而登基成為亨利四世後,他規定那3個已被漂白的異母弟弟及其子孫,皆無英格蘭的王位繼承權。岡特的約翰在前兩任婚姻,只有亨利四世這麼1個兒子長大,亨利四世的用意,是限定日後王位只能傳給他自己的子嗣。那3個異母弟弟,即使已被漂白,身分合法了,仍被排除在王位繼承的行列外。只是這項規定,並未經議會通過,說起來是無效的。但那3個異母弟弟之老大,即第一代薩默塞特伯爵約翰博福特,其外曾孫亨利都鐸,在80多年後(1485),依然登上王位,成為亨利七世。這再度告訴我們,不論地位如何崇高、財富如何龐大,都不必以為能完全掌控身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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