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1368-1398年在位)之長子朱標(1355-1392)早逝,他駕崩後,由長孫朱允炆(朱標長子)繼位,即建文帝(1377-?,1398-1402年在位)。朱元璋之四子燕王朱棣(1360-1424,1402-1424年在位)不服,於1402年攻破京師應天府(今南京市),奪權篡位稱帝,即明成祖,其姪建文帝及太子朱文奎(1396-1402?)則不知所終,下落至今仍不明。是被明成祖殺害了嗎?看起來應不是,因一直以來,並無此傳說。那理查三世真的殺死兩位姪兒嗎?由於從未發現屍體,他在世時也沒有凶手被繩之以法,幾百年來遂一直議論紛紛。
文獻上首次出現記載理查三世殺姪,大約是在約克王朝覆滅的20年後(1505年)。至於正式流傳下來的文獻,則是湯瑪斯摩爾(Thomas More,1478-1535)著的“理查三世傳”(The History of King Richard III)。他曾深受亨利八世寵信,歷任不少要職,1529年並成為大法官。在他的時代,他有如聖人般地備受尊敬。只是好景不常,1535年,他因不願宣誓承認亨利八世的第一次婚姻無效,被審判為叛國,而走上斷頭台。此印證伴君如伴虎,之前再如何獲得信任也沒用,只要一件事不如王意,項上人頭就不保。他信仰虔誠、學識豐富、精通希臘文及拉丁文,且是位著名的作家,為英格蘭文藝復興時期的代表人物之一。1516年,他以拉丁文寫成“烏托邦”(Utopia)一書,對後世影響很大,他創的烏托邦一詞,至今仍經常在許多不同的情境下出現。1967年頒發的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獎“良相佐國”(A Man for All Seasons,1966),便是講他的故事。
“理查三世傳”普遍被後世視為研究理查三世的重要參考文獻,英國中小學歷史課本及各種書籍裡,有關理查三世的記載,資料常出自此傳記。莎士比亞的劇作“理查三世”(Richard III),亦取材自該書。但歷來也屢有陰謀論者,認為這本書並不見得可靠,因寫作目的,乃都鐸王朝企圖對前朝最後一位君主污名化。即想消滅理查三世王位的合法性,以彰顯亨利七世奪取其王位之正當性。無論如何,由於此書自出版後,便廣為流傳、深入人心,使5百多年來,理查三世一直背負著篡位及殺姪之罪名。只是理查三世真有那麼狠心嗎?但就算想追根究柢,已過了這麼久,恐怕已無從追查真相,只餘學者無法驗證真偽的純學術研究吧!
英格蘭第一代聖阿爾班子爵法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st Viscount St Alban,1561-1626,常就簡單地稱為培根),這位在墓誌銘上,被推崇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的著名學者,曾說“真相是時間的女兒,而非屬於當權者”(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not of authority)。培根指出,真相會隨著時間夠久後浮現。易言之,不論當權者如何遮掩、粉飾或捏造,最後將都無效,因真相終會被時間生出來。
“時間的女兒”(The Daughter of Time,1951,約瑟芬鐵伊(Josephine Tey)著,丁世佳(2014)為中譯本),此書在英國“犯罪作家協會”(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1990年所選的“百大犯罪小說”(The Top 100 Crime Novels of All Time)中,名列第1;在“美國神秘作家”(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協會,1995年所選的“有史以來百大神秘小說”(The Top 100 Mystery Novels of All Time)中,名列第4。書中有一警探,因脊椎受傷又斷腿住院,整日躺在床上,病房對他有如牢獄。幸好他有位擔任舞台劇演員的紅粉知己,經常來醫院探望他。畢竟是知己,見他無法起身,百般無聊、度日如年,不禁感同身受。有天她來探病時,帶的伴手禮,是幾十張人臉圖片,都是歷史上各種著名“懸案”的主角,供他設法破解,藉此打發時間。
圖片之一是路易十七(Louis XVII,1785-1795)的畫像。1789年6月後,因兄長過世,他成為法蘭西王國的王儲。後因法國大革命,1792年8月10日,他父親路易十六(Louis XVI,1754-1793,1774-1792年在位)被廢黜,1793年1月21日,且被送上斷頭台,成為法國歷史上,唯一一位被處決的君主。由於自1792年8月起,路易十七就一直被囚禁,直到1795年6月8日去世為止,因此他從不曾真正擔任過君主。但即使“路易十七”這個頭銜根本有名無實,在他逝世19年後,1814至1830年的波旁復辟(Bourbon Restoration,法國又回到了波旁王朝(House of Bourbon)之統治下)期間,新登基的法國君主,仍選擇接續的“路易十八”(Louis XVIII,1755-1824,1814-1824年在位,1815年中有3個多月流亡)為封號,而非“路易十七”。不過後來卻有傳言,路易十七其實並未於1795年死在獄中,屍體被調包,他則被救出去了。路易十七究竟是逃走,還是被囚禁到死?能解開此謎題嗎?
見到那疊圖片中,有幅理查三世的畫像,想起年少時,看過的那本“塔裡的小王子”童書,書中兩位王子於睡夢中,被人用枕頭悶死,警探腦海中,立即浮現自孩童起,對這位國王的印象:駝子、童謠裡的怪物、謀殺姪兒的壞叔叔、純真的摧毀者,及邪惡的同義詞等。早在進入警察這一行前,這位警探,就對人臉有興趣。於辦案多年、閱人多矣後,他更擅長指認嫌犯了。如今卻怎麼看,都不覺得畫中人物像個謀殺犯,反而較像位大法官。沒有一個來探望他的同事,願意跟他談論公事。他已好幾天沒分析案子,再這樣下去,腦袋將要像漿糊了。他決定在病房裡辦案,找出這樁殺姪事件的真相。只是幾百年過去了,真相應早已化為灰燼,想探索真相,恐怕只會徒勞無功吧!
“理查三世傳”並非理查三世時代的記載。1485年8月22日,當理查三世戰死時,湯瑪斯摩爾(生於1478年2月7日)只有7歲,他在1513至1518間(距理查三世過世已至少28年)完成理查三世之傳記,但直至他去世(1535年)許多後才出版,其中是否有什麼貓膩,不得而知。這位病床上的警探,人緣不錯,來看他的同事,及醫院的護士警衛等,都願為他借書、買書或提供家裡的藏書。他遍閱當時及現今相關的書籍,並在一喜歡歷史的年輕人之協助(包括借書、買書及討論等)下,發現一項又一項的疑點。如亨利七世登基後,即向議會提出一褫奪理查三世王權的法案。其中細數理查三世的諸多罪行裡,卻沒有殺害小王子這點,但這不是對他強調推翻理查三世的正當性,極有幫助嗎?為何不提?相當奇怪。因若塔裡的兩個小王子那時皆已失蹤,責任不可能不落在理查三世的身上。另外,在“理查三世傳”中,作者湯瑪斯摩爾所引用的的資料,大多是亨利七世登基後的,或者是他所聽到的口耳相傳,並不見得為最原始的記載或夠可靠的來源,其中一份理查三世時代的所謂權威資料,乃來自約翰莫頓(John Morton,約1420-1500)。但他是理查三世的主要政敵,且在後者掌權後,他曾被囚禁,直到都鐸王朝建立,他才開始翻身。亨利七世登基(1485年)後的隔年,任命他為坎特伯里大主教;接著於1487年,任命他為英格蘭大法官。以這樣的背景,所提供被亨利七世奪去王位者之事蹟,其公正性是得打折扣的。
1485年,理查三世的策士提醒他,娶自己姪女約克的伊莉莎白,乃上帝所厭惡,其後果將不堪設想,理查三世因而發表聲明否認此事。難道殺姪兒上帝不厭惡嗎?理查三世若認為小王子的存在,會讓他的王位不穩,那謀殺他們後,應會捏造個死因並公佈其死訊,以讓擁護小王子者死心。若理查三世並未謀害,而小王子卻死了,那如當時流傳他娶自己姪女的事件,他應會發表聲明以維護自己的清白。結果他什麼也沒做。反而是1502年,亨利七世登基已17年了,他才去處死一被判殺死兩位小王子的凶手,距他們被傳出死訊(1483年)已19年了。理查三世已判定兩個小王子為私生子,再沒有繼承王位的權利。他自己的兒子過世,雖有私生子,他並未考慮立其為王儲。私生子不能繼承王位,他的言行是一致的。而因不擔心小王子來搶他的王位,他並沒必要殺掉他們。反觀之後的亨利七世,父系及母系皆為私生子後代,他才會擔心有人擁立私生子,來搶他的王位。亨利七世比理查三世更有殺小王子的動機。
都鐸王朝先藉一“聖人”所寫的傳記,揭露理查三世的殘忍殺姪,之後有莎士比亞劇作之推波助瀾,駝背、手臂萎縮又跛腳的外觀,使理查三世外表深具邪惡的特徵,說這種人殺姪,會有幾個人不信?
小說“時間的女兒”,以推理的方式,抽絲剝繭,最後成功替理查三世翻案。紙上辦案,頗有意思的一本書。只是再怎麼環環相扣,推導出理查三世是被都鐸王朝,為維護自己政權,硬套上殺姪的罪名,今日恐怕有不少人仍不採信。能以較科學的方法,替他翻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