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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基督教發展史(四)─聖經、耶穌與保羅 14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3/6/11 下午 04:56:39

12個門徒(使徒)是耶穌自己特別選定的,他們總該都對耶穌忠心耿耿吧!並不盡然,其中有出賣他的,也有最後關頭假裝不認識他的。在4卷“福音書”裡,皆指出當大難來臨時,猶大出賣耶穌,而彼得不認耶穌。在跟隨耶穌期間,看到他行了那麼多神蹟,聽到他講了那麼多教誨,對他仍未心悅誠服,也真冥頑不靈。而才12個門徒,就有1個出賣他,1個不認他,耶穌似無識人之明。

對身邊門徒公然背叛,導致耶穌死亡,此一天大地大的事,4卷“福音書”之記載,卻大不相同。在“馬可福音”的14章第10-11節,寫著“12門徒之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聽見就歡喜,又應許給他銀子(money)。他就尋思如何得便,把耶穌交給他們。”令人訝異的是,其中並沒提到猶大出賣耶穌的理由,也沒說他索取報酬,報酬是對方主動給的,至於給多少則沒說。不過在“馬太福音”的第26章第14-15節,寫著“當下,12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30塊錢(thirty silver coins)。”雖仍是沒交待出賣的理由,但明確地說是猶大主動索取報酬,且收了30塊。

又在“路加福音”的第22章第3-5節,“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12門徒裡的一個。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money)。”這裡替猶大緩頰,說他是因被撒但迷惑,才出賣耶穌,且跟“馬可福音”一樣,不認為錢是猶大主動要的。最後,在“約翰福音”的第6章第70-71節,“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12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devil)’。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12個門徒裡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這裡對猶大最不友善,說他是魔鬼,且沒說他有主動或被動拿到錢。其涵義似為邪惡者背叛只是剛好,不必是為了錢。

對同一猶大出賣耶穌的事件,4卷“福音書”之記載差異不小,難免令人以為,細節是各卷作者自行發揮的。而關於報酬,有只說給銀子(money),有明確地說是30塊錢,講法並不一致。假設就是30塊錢好了,這樣算多嗎?比較一下。在“馬可福音”的14章,於記載猶大去見祭司長,商量出賣耶穌之前,在該章的第3-5節,寫著“耶穌在…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an alabaster jar of very expensive perfume)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30多兩銀子(It could have been sold for more than a year’s wages)賙濟窮人。’…。”

哪噠(spikenard)香膏是從一種東印度稀有植物的根莖提煉出來的芬芳油膏,甚為昂貴。不知“1兩”跟“1塊”何者較有價值,但該女子不吝惜地將整瓶價值30多兩銀子的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由此看來,30兩銀子並非如何地高不可及。亦即出賣耶穌,並未獲得太多的報酬。另一方面,英文版其實並未說出“30多兩銀子”這個數目,而是說香膏價值“超過一位工人的年資”。可能當時工人的年薪,就約30兩銀子,若從這樣看,則那瓶香膏真是其貴無比,而那位女子就以整瓶去塗抹耶穌,可見對耶穌之尊敬。

至於猶大出賣耶穌的報酬為30塊錢(銀幣,silver coins),有人以為此金額約為當時一個奴隸的身價。因在“出埃及記”的第21章第32節,說“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thirty shekels)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一個奴隸的身價錢是30舍客勒,所以猶大出賣耶穌就以30塊錢計。不妨就假設30塊錢、30舍客勒及30兩銀子都等值。也就是在祭司長等人心目中,耶穌的身價不過如奴隸一般,而猶大就為了這筆不算太了不起的酬勞,出賣耶穌。其實作者爲什麼寫30塊錢(銀幣)?在“馬太福音”的第27章第9-10節,“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Jeremiah)的話,說‘他們用那30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窰戶(potter)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只是“耶利米書”裡,並沒有前述那段話,但在“撒迦利亞書”(Zechariah)的第11章第13節,有“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窰戶。’我便將這30塊錢(thirty pieces of ilver),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窰戶了。”

耶穌耳聰目明,弟子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他的法眼。在“馬可福音”的第14章第18-20節,“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的問他說,‘是我麼?’耶穌對他們說,‘是12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第30節且說,“就在今天夜裡。”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裡,對這部分的記載也差不多。不過在“馬太福音”的第2625節,多了“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只是耶穌都已告訴猶大,背叛者就是他,猶大仍不縮手,這樣的“劇情”,是為顯示猶大的執著嗎?非也!應說根本就不合理。

話說回來,耶穌帶著一大群門徒四處行走,從不躲藏,之前還展示一場大鬧“潔淨聖殿”,祭司長及文士等人中,認識耶穌的人應有不少,如在“馬可福音”的第14章第66-67節,大祭司的一個使女(servant girl)對彼得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連耶穌的弟子,也都已非無名小卒,要逮捕耶穌,真有需要猶大相助嗎?他究竟幫了什麼大忙?在“馬可福音”的第14章第43-46節,“說話之間,忽然那12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他們就下手拿住他。”

在“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裡,對這部分的記載大致相同。但在“約翰福音”裡的第18章第1-8節,“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在那裡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猶大領了一隊…差役,…,就來到園裡。耶穌…,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耶穌一無所懼自己便招認,豈須以親嘴這種小計謀,來指認他是那位?換句話說,猶大領士兵等人,來到耶穌與門徒所在的園子。但對根本無意躲藏的耶穌,要找到他有困難?

想逮捕一無意逃走的10多個人之首腦,猶大的出賣行為,完全是多餘。“福音書”只是想製造些緊張氣氛,卻並不太成功。不過有人解釋,由於耶穌也有一些權貴友人,為避免捉拿時有干擾,所以才趁大家正忙著過踰越節、夜闌人靜,且找猶大做內應。令人好奇的是,在歷史上留下惡名的背叛者猶大,之後有何發展?如船過水無痕,幹下大事後的猶大,自“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及“約翰福音”消失了。但“馬太福音”,及與“路加福音”同一作者的“使徒行傳”,仍未忘記猶大,只是兩處之描述,差異不小。

在“馬太福音”的第27章第3-8節說,“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30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銀錢(coins)來說,‘這是血價(against the law),不可放在庫裡。’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窰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Field of Blood)。’”才出賣耶穌不久,猶大便後悔了,不但30塊錢不要了,且上吊自殺。

另一方面,在“使徒行傳”的第1章第15-20節,“那時,有許多人聚會,…,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裡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Akeldama),就是血田的意思。因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在兩處經文裡,皆寫到猶大死亡。不過在“馬太福音”裡,猶大是因內疚上吊;在“使徒行傳”裡,他卻是買了田後,不知為何,身子便仆倒,且怪異的是,肚腹崩裂,連腸子都流出來。有些崇尚聖經無誤論者,將兩個故事結合,即猶大上吊,結果繩子斷了,因而他向前仆倒,導致肚腹崩裂,腸子流出。但想也知這情景怎有可能。另外,田地究竟是誰買的?一寫祭司長,一寫猶大,明顯不合。而那塊田叫血田,到底是如“馬太福音”所說,因那是血錢買的,還是如“使徒行傳”所指出的,因田地染了猶大身體的血?由於“使徒行傳”完成較早,猜想“馬太福音”參考前者,但將若干過程加以修改。

最後來看彼得的3次不認主,這也有點荒謬。事先猶大去告密,並非顯現出擔心自己的安危,而耶穌被祭司長逮捕後,門徒們也果真未受到牽連。彼得是耶穌相當器重的一位弟子,是門徒中,最具領袖特質的一位,其見識及膽識,怎會連猶大都不如,他何以如此驚慌失措?在“馬可福音”的第14章、“馬太福音”的第26章,及“路加福音”的第22章,在耶穌落難後,彼得都是3次不承認他識得耶穌。但在“約翰福音”的第18章,當猶大領人來抓耶穌時,在第10節,“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malchus)。”

彼得奮不顧身地守護耶穌,連大祭司的僕人他都敢砍,而士兵卻只捆綁耶穌,並未為難彼得,是彼得主動與另一門徒跟著耶穌,進入大祭司的院子。至此彼得的表現,都是勇氣十足,頗有“帶頭大哥”的架勢。但之後便是因恐懼而3次不認主了,簡直判若兩人。更不要說,在耶穌過世後,彼得成為教會的領袖,還被認為他建立了羅馬教會,視他為羅馬教會的第1位主教,且追認他為天主教會第1任教宗。這樣堅若盤石的人,怎會軟弱到3次不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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