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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基督教發展史(五)─基督教的道統 2
發表者:黃文璋 Email:huangwj@nuk.edu.tw 日期:2023/7/9 上午 10:24:49

什麼是“聖雅各之路”(Way of St. James),或者說“西班牙朝聖之路”?首先必須一提的是,其中的雅各,並非“創世紀”裡以色列人的祖先,即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其英文為Jacob而非James。又,而不論從世界那個地方出發,只要能抵達西班牙的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Santiago de Compostela)之路線,都可稱作“聖雅各之路”,西班牙文是Camino de Santiago,其中Camino在西班牙文裡表“路”之意。

在“新約”裡,耶穌兩個名為雅各的門徒,其英文名皆為James。一位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即大雅各、聖雅各、聖徒雅各,西班牙語稱為Santiago(聖地牙哥),西元前5-西元44),他被認為曾到西班牙地區傳教7年,死後便葬在西班牙。幾百年後,其墓地早已無人知曉。813年,一位農夫發現雅各的墓地及遺骨。之後,人們在此建一座教堂,並將該地取名為“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其中德孔波斯特拉(Compostela)是由拉丁語“Campus Stellae(星之野)或者“Compositum(墓地)轉化來的。自中世紀以來,由世界各地前來朝聖者絡繹不絕。其中一常有的走法,是從法國邊境聖讓皮耶德波兒(Saint Jean Pied de Port)啟程,經由庇里牛斯山(Pyrenees)通往西班牙北部,此為一條相當有人氣的路線。當然若從法國開始走,出發地並不限聖讓皮耶德波兒。今日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羅馬,及耶路撒冷,並稱為天主教3大朝聖地。

如果翻看地圖,從耶路撒冷到西班牙相當遙遠,2千年前選擇千里迢迢去那裡傳教,實在令人敬佩。但大雅各為什麼去到那麼偏遠的地方?又如何確定813年所發現的,確實是他的墓地及骸骨?是有些疑點。只是若“聖經”裡的各種奇蹟都能接受,這些便都不是問題,信仰並不必然得與科學掛勾。咦!耶穌死後,不是由雅各帶領門徒嗎?這樣他怎麼可能“擅離職守”,去幾千里外的西班牙傳教?

原來帶領門徒的,是12使徒中的另一位雅各,即亞勒腓的兒子雅各(Jamesson of Alphaeus)。為了區隔,才常以大雅各指前一位,小雅各指這位。有學者認為,亞勒腓(Alphaeus),是希伯來文革羅罷(Chalaph)的希臘文譯名。耶穌父親約瑟之兄弟,也叫革羅罷。依據猶太習俗,該娶去世兄弟的妻子為妻,因而小雅各乃耶穌的同母異父弟。真有此事?有些人可能難以置信。這稍後再說明。

12使徒中,也包括大雅各的兄弟約翰。4卷“福音書”中,多次提到大雅各,且常與他弟弟約翰同時出現,兩人看起來形影不離。12使徒裡,也有兩位“應是”小雅各的兄弟,但有些隱晦,因“新約”中不特別提他的兄弟。所以凡見到諸如“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或“雅各、約翰”等,也就是同時出現約翰,其中的雅各,不用說就是指大雅各。大雅各的個性本來較暴躁,在“路加福音”的第9章第51-54節,“耶穌…。那裡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嗎?’”

只不過是不肯接待耶穌,這對兄弟居然便建議降火燒滅他們。第1代弟子就如此凶狠,有如亞當及夏娃的第1代子孫就有凶殺事件,哥哥該隱殺了弟弟亞伯。幸好耶穌對此建議不為所動,且不滿意兩人之行為。在“馬可福音”的第3章第17節,說“…,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Boanerges),就是雷子(Sons of thunder)的意思。”其中那兩個人就是指雅各與約翰。兩兄弟後來因跟耶穌久了,受夠多的訓誨及薰陶,性情才有所改變。

在“使徒行傳”的第12章第1-2節,“那時,希律王下手苦害(persecute)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大雅各成為第1位殉道的使徒,其中的希律王,指希律安提帕斯。大雅各既然在巴勒斯坦殉道,又怎可能去西班牙傳教,還死在那裡,且留下屍骨?這就不得而知了,但兩件事顯然無法皆為真。

再來看小雅各。在“新約”裡,12使徒中那一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傳統上認為即是耶穌之弟小雅各。但不像大雅各被提及那麼多次,在“新約”中,除了列在12使徒的名單裡,小雅各被提到的次數不多。如在“路加福音”第24章第10節,“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提起雅各,只不過是為了區別是那一個馬利亞。又如在“加拉太書”的第1章第19節,“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在第2章第9節,“…,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另外,在“使徒行傳”的第12章第17節,“…,又說,‘你們把這事告訴雅各和眾弟兄。’…。”這是說,當彼得從獄中獲救後,他特別請人去通知雅各。在第21章第18節,“…,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

由前述所引的幾段經文,可看出“新約”對雅各均只有簡單的記載,至於他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雖並非都不提(見“使徒行傳”的第15章第12-19),但就是記載較少。這顯然是刻意淡化他。

小雅各有“公義者雅各”(Saint James the Just)之稱,又被稱為“正直的雅各”(James the Righteous)、來自耶路撒冷的雅各(James of Jerusalem)、主的兄弟雅各(Jamesthe Brother of the LordJames Adelphotheos)。他應行了不少事蹟,底下大致參考“耶穌的真實王朝”一書裡之說法:小雅各應便是之前所說“約翰福音”中,那位“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即耶穌的大弟。“新約”裡的“雅各書”(James),被認為是他的作品。他以嚴格遵守猶太教律法而聞名,是早期基督教會裡一位很重要的人物。耶穌死後,他的追隨者由誰帶領?就是小雅各。他被認為是耶路撒冷教會建立的主要推手,為第一任耶路撒冷主教。

對耶穌死後發生那些事,幾部“福音書”的記載差異不小,但倒是都顯示使徒們回去加利利。在“馬可福音”的第16章第7節,“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其中的“他”乃指耶穌。在“馬太福音”的第28章第16節,“11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在“約翰福音”的第21章第1節,“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Tiberias)海邊又向門徒顯現。…。”其中提比哩亞海()即加利利海(其實是個湖)。“路加福音”則未記載。只是一般認為,教會興起是在耶穌復活後,且以耶路撒冷為據點,其追隨者怎會大老遠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一種解釋是在小雅各的領導下,門徒們化悲憤為力量,重新振作起來,回到耶路撒冷宣教。在“使徒行傳”的第1章第4節,“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此與“福音書”所記雖完全不同,但有可能是略過門徒垂頭喪氣回加利利的那段過程。

只是耶穌有弟弟?聖母馬利亞生的?這可能讓不少人嚇一跳。在“馬可福音”的第6章第1-3節,“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Isn’t this Mary’s son and the brother of James, Joseph, Judas and Simon?)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麼?’他們就厭棄他。”英文版寫brother,中文版譯為“長兄”,就接受好了。又約西之希臘文為Joses,乃Joseph(約瑟)的暱稱。另外,若依英文版,中文“馬利亞的兒子”與“雅各”間,應有一逗號“,”分開。因木匠指的是耶穌,而“Isn’t this Mary’s son”則指出他是馬利亞的兒子,不說是約瑟的兒子,因約瑟只是耶穌名義上的父親。接著“and the brother of James, Joseph, Judas and Simon”則指出耶穌有雅各、約西、猶大、西門4兄弟。附帶一提,指稱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頗值得留意,隱含鄉人皆知約瑟非耶穌之生父。

所以耶穌不但有4個兄弟,且至少有2個妹妹,連父母及耶穌,一家共至少有9口,為一大家庭。按基督教的傳統認知,耶穌有42妹,且妹妹的名字,分別為馬利亞及撒羅米。在“馬太福音”的第13章第55節對應的經文,也列出耶穌4個弟弟的名字,不過將猶大與西門的順序對調。至於“路加福音”又怎麼說?既然是“對觀福音”之一,所寫應類似吧!其實不然。在第2章第7節,“就生了頭胎的兒子,…。”這隱含馬利亞有生其他孩子。但在第4章第22節,“…。又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嗎?’”就結束了,不像“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隨即寫出耶穌4個弟弟的名字。我們知道“路加福音”擁護保羅,視他為耶穌唯一的接班人,因而不情願提及耶穌諸弟之名,其企圖很明顯,就是將他們邊緣化,貶低到極模糊的狀態,目的是讓讀經者儘可能不對他們有印象,導致後世不少基督徒根本不清楚耶穌有弟妹。

基督教在發展過程中,將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童真化。連生下耶穌都要說是童女懷孕。用意就是不讓她跟丈夫約瑟有過性關係,那怎能除耶穌外,又生下6個小孩?這樣總得跟某男子有性關係吧!總不能每個小孩都說是“從聖靈來的”。既然難以自圓其說,只好淡化處理了。事實上,早期耶穌的家人常跟信徒一起行動。如在“馬可福音”的第15章第40-41節,“還有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裡觀看。”這是耶穌被釘十字架斷氣後的情景。其中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即為耶穌的母親;至於撒羅米,便可能是耶穌的妹妹。

不過依“馬太福音”的第27章第56節,“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如此一來,前述撒羅米,便也不無可能是大雅各與約翰的母親。顯然這幾位婦女,包括耶穌的母親,都經常追隨耶穌,算是公眾人物。而指出馬利亞是雅各和約西的母親,表示耶穌有兄弟之事,也是當時眾所周知。至於“路加福音”的第23章第49-55節,在提到此事件時說,“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看吧!就只含混地說“婦女們”,至於其中有那些人則不講,這也算是淡化處理。

逐漸地,基督教強化聖潔的概念,將性行為視為罪惡,最後真實的馬利亞消失了。直到4世紀,一般基督徒都還認為馬利亞與丈夫約瑟,生下幾個耶穌的弟妹乃稀鬆平常,毫無不妥。但4世紀末時,教會提出新的說法。其一是,將brother of James,…,解釋成是雅各的兄弟,而非耶穌的兄弟,因而雅各等4人不是馬利亞所生,而可能是耶穌的堂表兄弟等廣義的兄弟。這是當時羅馬教會(即今日天主教)的解釋。另有其他解釋。即耶穌的兄弟乃其父親約瑟在前一次婚姻所生,所以才只說他們是耶穌的兄弟,而不說他們是馬利亞的兒子,雖然馬利亞是他們的繼母,此4人與耶穌母子並無血緣關係。但有些崇尚聖潔的神學家無法接受此看法。他們想像的耶穌一家3口是“聖家”,約瑟、馬利亞及耶穌,皆終身保持童貞,難以接受他們中的任一位曾與人發生性關係。

一種解釋耶穌弟妹的由來,就是他們皆為馬利亞與約瑟所生。馬利亞與約瑟訂婚後懷了孕,生父不詳,但約瑟仍迎娶馬利亞,視耶穌如己出,如“馬太福音”第1章第24-25節,“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之後兩人過正常的夫妻生活,生下42女。此耶穌弟妹之由來的解釋,雖看起來合理,可惜不少天主教徒並不認同此可能性,連想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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